责重于山 落实问责机制不手软
问责是最好的警示灯。习总书记在2013年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就对各级党政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2015年8月,习总书记在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这样说。他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也是习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再次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习总书记给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他明确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令行禁止 推进依法治“安”不走样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2014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向社会公布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2016年12月,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个第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制度千万条,落实最重要。习总书记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5点要求时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就要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就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从严治“安”,要像从严治党一样,不能有丝毫懈怠。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习总书记指明了清晰的路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就能筑牢执政为民的生命线,划定法治政府的责任线,有力有效守护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文/刘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