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首席记者 张晴悦)王奶奶低着头伏在轮椅上,骨瘦嶙峋,两眼浑浊。
有时候她就睡在楼道里,有时被挪到楼下一辆吉普车上。“她有家,但是过得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老人。太可怜了。”老人的邻居刘先生一声叹息。“老人退休前还是一名人民教师,自己桃李满天下,现在却落得个养娃不防老。”
说其原因,刘先生满腔的怒火。“小区里的邻居们都说,因为老人去年患了脑梗后,生活难以自理,她闺女就对老人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你看看我们的楼道里,老人的东西堆的到处都是,让人看着心寒。”
老人睡在楼道里
老太太姓王,今年已经78岁高龄,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西铁家园小区。
据小区里的住户介绍,老人退休前曾是某铁路小学的一名教师,如今每个月还有数千元的退休工资。
“按道理说,老人有一份养老钱,晚年生活也不会是儿女多大的负担。谁想到,现在过成这个落魄样子。”刘先生和老人住在一栋楼里,“以前我经常上下楼和老人打照面,老太太人特别好,可随和,见着谁都打招呼,人家以前是教书匠,有素质的很。”
据刘先生说,他们家2015年8月份搬过来时,常女士一家祖孙三口已经在这里住了,老太太那时候身体还好,接送外孙女上学、打点家务的活都是她的。没想到去年生了一场病之后,老太太的晚年生活发生了如此天壤之别的变化。
“大家都说,老人是脑梗,生活不能自理。反正从去年冬天开始她(老人的女儿常女士)就经常把老人放在轮椅上推到楼道,让她在楼道里过夜。”刘先生告诉记者,冬天那么冷,老人分不清哪扇门是自己家的,就来挨个敲,他出去看过好几回,有时候帮她关上楼道里的窗子,给她拿个盖的东西,有的时候给她端一些吃的喝的。“不相干的邻居都觉得老人活得可怜,但是她女儿好像从未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经常把老人在楼道里一扔就是好几天,我们去劝压根没用。最后干脆把家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搬出来扔在楼道了,把这当成她家的私人领地。”
谁赡养老人 女儿送辆车
前不久,常女士又想出“新招”,居然买了辆吉普车将老人搬去车里住着,还在车上贴了张A4纸,称谁愿赡养老人就将这车送给谁。
那辆汽车就放在小区对面的停车场里,车门车窗都未上锁,前后玻璃上均贴着一张A4纸,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如果你喜欢这辆车,请妥善安置车内老人”,下面还用加大号字体标明:“请勿送进医院。”
一辆车作为“赏金”,老人的窝也成了“房车”,听着还挺高大上。
但提起这辆车,小区住户们就更来气。“我们经常晚上看见老人就窝在车后座上。据说,这车是她闺女花了6万多块钱买来的。你看看上面写的话,哪像个正常人出的主意,老人是可以靠搭上一辆车就送出去的吗?”
刘先生和邻居们都表示,他们不但不能理解常女士的做法,也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孝老爱亲是咱中华民族传了多少代的优良传统,你瞧瞧这,哪来的孝老。”
家里住着猫狗却毛色干净
记者决定去找找老人的女儿,问问不让老人回家的缘由。
老人的家住在5楼,房子门大开着,常女士却没有在家。刘先生说,因为她家非常乱,平常也不会有人串门,所以常常不锁门。
记者看到,从5楼楼道到常女士家里,遍地都是垃圾、杂物,床单被褥堆成一团,衣服、食物胡乱搁置,地上也非常脏。但几个笼子里养的十来只猫和两只狗却毛色干净,看得出来是被精心照顾。刘先生唏嘘不已:“宁愿养猫狗也不愿养亲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上午11点多,记者在小区附近找到了推着老人正要回家的常女士母女俩。老人低着头伏在轮椅上,常女士对记者的提问一律不搭话,只顾拉着女儿低头走路。
小区里一位保洁员告诉记者,14日早上,老人从轮椅上摔下了台阶,摔得头破血流。“按理说现在最应该在家好好休息,结果这就推着老人不知道干啥去了。”该保洁员告诉记者,常女士的这一行为早已在他们小区里传的沸沸扬扬,街办、物业的人也去过好几次,但并没有什么用。“有人说她精神方面有点问题,但我看没有事,说起话来挺有逻辑的。”
记者从常女士女儿口中了解到,他们上午出门是去买电动三轮车。这个12岁的小女孩称,这辆电动车是买了给她骑的。记者劝说你还太小不安全,女孩的神情有些不屑,称“我已经骑着电动三轮车上路几年了。”
对于妈妈在姥姥头上有伤的情况下还推着她到处走的行为,女孩表示:“把她放在床上她不安生,会掉下来,我妈妈没做错。”
社区:行为让人难以理解
含元东路社区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让老人睡车里、住楼道只是常女士让人难以理解的行为之一。“但是也不能确定她是在虐待老人,有时候还见过她给老人喂吃的。但是她的行为让人难以理解,她说,让她妈睡车里是因为那是房车,比住家里好。”
据西铁家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之前老人也曾光着脚被独自放置在小区,到了吃饭的时间没人来看护,“物业好心给老人弄些饭,事后她却说‘不要给我妈乱喂剩菜剩饭’。”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常女士住这里约有两年多,家里养了12只猫,2只狗,2只鹦鹉,老人没病的时候,同楼层的住户只是抱怨常女士养的宠物弄脏楼道,老人生病后,各种杂物也被搬到了楼道。他们也前后多次上门沟通,但感觉她还总有自己觉得合理的解释。
6月15日,这件事情经小区业主上传至网络后,迅速引发热议。网友们大都对该女子的行为进行了抨击。记者也就此采访了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的何睿律师。
何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该女子果真患有精神疾病,那她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那在发病期间也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部分情况下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精神正常,其首先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有能力但未赡养,则有可能构成遗弃罪,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