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收费属个人行为,平时大家都会主动给这一两块。”建华南巷9号院居民自治小组组长邓大姐介绍,居民每个月交的30多元管理费不包括开门费。今年有居民牵头提出制定小区自治公约,“其中提到每晚超过时间后收开门费,大家也都同意。”公约今年2月已经公示,此前给开门费基本是居民约定俗成的。
物业:门卫下班后无开门义务
“我们这边收的物业费是0.3元/平方米,本来就很便宜。”双林巷9号院的物业公司魏主管告诉记者,不少老小区都是请的一个门卫,年龄一般比较大,24小时都要值守,一年365天都要上班,任何人都是需要休息时间的,超过一定时间进门收取1元钱不为过。
他认为,虽然门卫是物业公司请的,但作为物业工作人员也只在上班时间有义务服务,下班后就没有这个义务了,“双林巷9号院是原农行宿舍,当时有规定,晚上11点关门,早上六七点开门,照理说,开门时间才是门卫上班时间,要求门卫起来开门所以要收钱,但是收多少钱,就是门卫和居民自己协商。”
物价部门:“开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邓女士曾向相关部门反映门卫收取开门费一事,金牛区发改局的答复是“夜间开门服务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开门费该不该收,该收多少?记者查阅相关政策,成都市中心城区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等,并未明确提出“开门费”。对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收费标准也由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律师说法】
自治小区收开门费违反业主出入自由规定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告诉记者,自治小区业委会聘请门卫工作人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合法的,但收取业主开门费是违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无任何相关规定业主进入小区要收取一定费用,收取开门费违反了“业主出入小区的自由”。
对于门卫工资低的问题,陈律师认为,门卫在上岗时就已经了解到这个工作可能晚上随时要为业主提供开门服务,但是他仍然同意上岗,就等于同意担负起这份义务,应该站好每一班岗。如果认为待遇低,可以反映给业委会,由业委会与业主大会开会商议通过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如停车位)来提高门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