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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停车5分钟被罚5千 警察来调解后收了3200(2)

2017-06-05 08:03:27    杭州交通918  参与评论()人

记者在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并未查询到有关于"金容物业"的相关信息。

记者在道路上看到不少车辆前放有这种牌子。“我们平时对违规停车的处理方式是,先劝阻,让司机写下保证书,不听劝阻者将车铲走或将车锁起来。”尹某说,他发现辛某违规停车后立即上前劝阻,“他态度恶劣,不听劝不将车开走,还动手伤人,所以才叫来两辆车将货车堵上,并让他缴纳了3000元的停车管理费。”

药山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辛某说,民警到来之前,尹某已经离开,但货车前后堵着的两辆轿车一直都在。

随后民警带着辛某找到了尹某,“这时候他又改口要3万。”辛某告诉记者。但尹某对辛某的这一说法进行了否认,称从没要过3万。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小鲁庄路,道路的南北两侧划满了停车位,不少车辆停在路旁。记者看到,道路的两侧有几个"专用车位,禁止摆摊"和"专用车位,禁止停车"的牌子。道路西半段被划定为大车区,东半段被划定为小车区,警告牌上写有"本停车区凭证停车"的字样。记者了解到,辛某的货车停在了道路西头,占用了两个停车位。

民警曾调解 最终要了3200元

尹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有尹某姓名、“停车管理费”以及“鲁B”字样收据的照片,称他在收取了辛某的3200元后,马上将这些钱交给了居委会,"我们一个车位一年的租金是3600元,少收了他600元。"但是尹某拒绝向记者出示收据原件,也拒绝记者将收据照片留存。

记者向辛某的老板求证此事,他表示并不知道有停车管理费这一说,"我们是外地的车辆,来小鲁庄这租一年的车位干什么?我们也从来没有在什么收据上签过字。"老板告诉记者,对方收到钱后马上离开了,未曾提过开具相关收据的事。对此尹某表示,辛某未曾索要。

据了解,民警分别找双方进行了谈话,尹某最终答应要3000元。回到货车上后,辛某与老板商量后决定妥协,“民警走后对方说要是不交钱,下午还会涨价。”

“对方让交现金,但我们没带那么多,最后决定微信转账。”辛某说,在扫描收款二维码之前,尹某又"变了卦","他说前后堵着的两辆车在这耗了很久,一辆车给100块钱。"于是,3000元又成了3200元。对辛某的这一说法尹某没有否认,“车是村民的,他们在这耗了一上午,理应要点钱。”

山东律师张东站告诉记者,停车费应该按照物价局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来收取。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了解到:对进入市区停车的车辆,每天8:00至20:00(含20: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0:00至次日8:00(含8:00)按车辆类型,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大型车辆每辆每次10元,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他们有点强买强卖的意思。"张东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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