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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紫荆》杂志刊发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文章《一点感想 ——写在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之际》(2)

2017-05-29 14:41:21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早在1982年初,在中央一次高层会议上就决定了解决香港问题的两点方针,即:(一)必须在1997年全部收回香港地区和在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保留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二)要根据会出乱子的这种可能来安排一切。一个是强调国家主权不容损害,“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另一个是充分估计出乱子的可能并做好应对。这两点论是“不忘初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于香港回归前后的全过程的。

毋庸讳言,香港社会在向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某些负面的消极的因素。考虑到香港遭受一个半世纪的外国殖民管治,存在这些因素是不足为奇的,问题是要充分认识和面对这一现实,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方针。在中英联合声明签字的同时,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想到,总会有些人不打算彻底实行这份协议的。”他一再提醒大家:“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存在于香港内部,也存在于某些国际势力”,“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要知道,要搞动乱是很容易的,如果出现动乱,如果要把香港变成颠覆大陆社会主义的基地,中央就要干预,不干预就会越搞越大”。基本法中关于保留中央对特区行使管治权的有关内容和第二十三条反颠覆条款,就是在他的关怀下制定的。谈判过程中,他坚持回归后中央必须在香港驻军,除了显示国家主权之外,还由于这对可能出现的动乱起到遏制作用。他坚持要在过渡时期中派驻联合联络机构进驻香港,也是出自同样的考虑。近来许多香港爱国人士认为,在香港陆续出现所谓“占中”和“港独”的闹剧以后,更突显了早日以适当方式实现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必要性。他们还提出有必要落实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有必要促进香港行政主导原则的真正全面贯彻落实,要排除来自不同方面对行政当局依法施政的干扰,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尤其要认真落实青少年接受国史和国情教育的权利,等等。这些主张都是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在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少数人搞所谓“港独”的闹剧,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行使了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主动释法”,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少数人挑战国家主权的非法行为,对于维护香港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例证。

瞻望未来,香港发展的前景是十分良好的。中国的和平崛起,已是不可阻挡的现实。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肯定将在本世纪中实现。中国的发展是世界的机遇,首先是香港的机遇。香港特区只要能抓住机遇,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又能够全面准确地按照基本法办事,全面准确不走样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香港特区在未来岁月中肯定会发展得更好,并在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事业中作出更大贡献。

谨祝香港的明天更加辉煌。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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