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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劝返或自首者获轻判 红通人员判决释放何种信号?(3)

2017-05-19 10:23:41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也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必须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外逃不是出路,而是绝路。”杜治洲说。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结合对投案自首或被劝返的9名“百名红通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这8人的刑事处罚说明,必须对缉捕归案的人员严惩不贷,打消其他外逃涉嫌犯罪人员的侥幸心理,必须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依法追逃追赃节奏不变

事实上,国际追逃追赃大网正越织越密。

2015年7月17日,中法引渡条约正式生效。同年12月13日,中意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正式生效。2016年9月,中国与加拿大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合作机制。中国与新西兰在重点个案上开展良好合作。

近年来,中国已参与包括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和金砖国家在内的15个全球和区域反腐败多边机制。

2016年9月初,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成功召开。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反腐败成果。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今年4月底,中央追逃办发布了22名“百名红通人员”基本信息藏匿线索。中央追逃办公告说,再次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因为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

今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集中公布了40名到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情况。

对此,杜治洲认为,公布归案人员的后续情况,意在向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发出警告,催促他们尽快回国自首。

“这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也彰显了对‘百名红通人员’进行惩处的坚定决心。”宋伟说,“可以让社会了解追逃追赃工作的阶段性成效,也警示任何腐败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针对未来追逃追赃工作的趋势,杜治洲预测,追逃追赃工作一定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其他国家的协助下,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宋伟的预测则是,未来的追逃追赃工作将继续现有的节奏,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签署相关条约,深入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余下的60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指日可待。

(原标题:“红通人员”判决结果释放何种信号 )

关键词:红通追逃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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