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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追逃办首次集中公布“百名红通”归案人员后续进展

2017-05-10 19:22:04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时冉):两年前,中国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 名单,首次公开“张榜”缉拿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截至目前已有40人到案。这些归案人员现在境况如何? 10日,中央追逃办首次集中公布了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工作进展。情况显示,40名归案人员的处理均进入司法程序。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彰显了中国反腐的公开与自信,更对依然亡命海外的外逃人员传递出强有力的信号。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最高级别通缉令,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2015年4月22号,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两年来,已经先后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40人,包括“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就是其中的典型。

根据中央追逃办10日公布的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工作进展情况,截至今年5月8日,已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撤案1名,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9名,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归案人员已全部进入司法程序,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办案的特点:“此前缉捕、劝返以及自首回来的人都走上司法程序,体现了我们依纪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我们所说的依纪依法是在尊重国际法精神基础上,根据中国法律对追逃人员实施法律制裁,以达到追逃追赃的目的。现在国际社会往往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的追逃追赃工作,我们依纪依法开展追逃追赃可以维护我国的权威,提升追逃追赃的国际影响力。”

从已公布的情况来看,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经劝返选择回国的均依法获得从轻减轻处罚,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执行缓刑。如,被劝返回国的“百名红通人员”张大伟,因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经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相反,被缉捕归案的则依法从重处罚,被判处3-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华波、付耀波、张清曌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庄德水指出,这体现了中央宽严相济的追逃追赃政策。“宽严相济一直是我们追逃追赃所秉持的刑事政策。从这次我们公布的人员来看,对那些劝返回来和自首人员,我们基本上是判处了有期徒刑,但都缓期执行,体现‘宽’;对于那些负隅反抗,长期潜逃在国外不归的人员我们会运用比较严的司法政策,体现‘严’。宽严相济并不是说要降低法律的权威性,恰恰相反,运用宽严相济政策可以更好推动追逃追赃工作”

这是中央追逃办首次集中公布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工作进展。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副研究员高波指出,此次信息公开不仅彰显中国反腐透明度、自信度,也对外逃人员传递出强有力的信号。“对于已经追回外逃人员的司法结果向全世界公开,本身就是自信度、透明度的彰显。对外逃人员也传递出强有力的信号,让他们看清形势,把握政策。如果能够幡然悔悟,认错悔错,主动回国投案接受法律公正审判,在从轻减轻处罚方面会适当考虑;如果负隅顽抗、心存侥幸的话,从重加重处置。应该说会对外逃人员抛弃幻想,寻求主动,产生非常大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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