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长们支持增强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外长们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旨在增加其代表性和实效,有关政府间谈判应通过最广泛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以维护联合国会员国团结。不应人为设定时限,强行推动尚未获得会员国广泛支持的方案。
外长们认为,应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进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致力于维护条约作用,加强条约有效性和普遍性,在享有平等和不可分割安全基础上,兼顾影响全球稳定的全部因素,推动核裁军进程,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并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
外长们相信,《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尽快对所有签署方生效将为维护地区安全、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外长们欢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国家和平、稳定、经济繁荣,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犯罪所作努力,认为联合国应在促进阿富汗稳定和发展的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外长们支持继续在“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框架内开展工作,促进阿富汗重建和平。
外长们指出,国际社会为和平解决叙利亚问题所作努力十分重要,强调化解该国冲突的唯一正确途径应是基于互信互谅开展谈判。鉴此,外长们相信阿斯塔纳进程将为有关各方在联合国主导的日内瓦进程框架内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叙危机解决方案提供必要条件,并为叙利亚实现和平与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外长们主张各方在全面和无条件执行2015年2月12日明斯克协议基础上尽快恢复乌克兰和平。
外长们指出,有关方面正在努力落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伊核问题六国在欧盟参与下达成的伊核问题全面协议。
外长们指出,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上合组织框架内经贸合作十分重要。鉴此,外长们支持中方于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外长们支持进一步发展上合组织与包括联合国、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毒罪办、东盟、独联体、集安条约组织和亚信在内的国际组织及论坛的伙伴关系。
外长们认为,应推动上合组织人文合作,增进上合组织各国人民相互理解、文化交流互鉴、宣介传统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