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美国自19世纪中叶到二战这近一个世纪的成长轨迹,就会发现,其实美国并不是一个急于塑造和维持国际秩序的国家。
1895年的美国已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经济规模达到英国的1.5倍之多,不过人均GDP仍略低于英国。此时的美国并未追求塑造国际秩序。相反,美国依旧专注于经营美洲,巩固美国在整个美洲的地区霸权,直到在1904年-1906年间迫使英国承认“门罗纲领”,将其在美洲的存在全部和平地“移交”美国。
1916年,美国的经济规模更是超过整个大英帝国。一战结束后,尽管彼时的英国和法国已遭重创,但仍拒绝美国过多介入欧洲事务。最终,英法主导了《凡尔赛和约》谈判和一战后国际秩序的走向。而在大西洋对岸,美国国内对塑造国际秩序的意愿也不坚定。威尔逊总统无法获得足够国内支持来塑造国际秩序,最后美国连自己发起的“国联”都没加入。
因此,很大程度上说,二战之后美国对国际秩序的主导地位,并不是美国主动争取来的,而是欧洲哀求美国的结果。经过二战,欧洲一片焦土。而美国在1945年的国力是空前的:不仅总体经济规模超过了英法苏德总和,而且人均GDP也遥遥领先其他国家。不夸张地说,二战后,英法和其他欧洲国家别无选择,只能恳求并服从美国来主导战后国际秩序。而这个时候,美国国内也基本形成了介入世界事务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