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维国于2004年该犯在韩国留学期间,被台湾间谍组织代理人张某某策反,回国后经过多次加密,通过互联网向张某某传递两份秘密级国家秘密,收受间谍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160578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陈维国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吉01刑更3544号
三、吉林福建北京领跑
中国裁判文书网112起案件中,涉案地域排行如下。
四、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112起案件中,间谍犯被判刑时间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有间谍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