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没有人自愿放弃座位,航空公司就可以拒绝某些乘客登机,或违背乘客的意愿将其赶下飞机,这也就是9日发生在美联航航班上的情况。而根据美国政府提供的数据,在强迫乘客离开飞机这方面,美国西南航空公司的数字最为“扎眼”,该公司去年共将1.5万名乘客强行赶下飞机。
美国相关规章明确规定了航空公司对被迫离开飞机的乘客的赔偿标准,航空公司也必须给这些乘客一份书面声明,说明他们拥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赔偿金的多少取决于被迫下机的乘客被延误了多久。如果航空公司能够为乘客重新订票,并能让他在原定抵达时间后1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则无需对其进行赔偿。但如果乘客抵达时间比原定时间晚1-2小时(国际航班规定为1-4小时),则航空公司要赔偿其双倍票价,最高为675美元(约合4660元人民币);如果乘客被延误超过2小时(国际航班规定为超过4小时),航空公司则要赔偿4倍飞机票价,最高1350美元(约合9320元人民币)。因此,为了减少赔偿,航空公司通常会强迫用最低价购买机票的乘客下飞机。
这一最新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航空公司可以强迫乘客离开飞机这一制度的批评。公众对该事件以及相关规则的讨论仍在继续,其造成的影响或将继续扩大。
(原标题:英媒:去年美国有多少乘客被航空公司赶下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