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引很自然地收下了。
案发后统计,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张引先后收受8个街道和两个单位所送的“拆迁奖金”等40次,共计人民币139.7万元,平均每个月收到两三万元。
张引在悔过书中说:“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贪婪不断升级。”
“我拿‘奖金’是公开的,特别是担任书记后,‘奖金’一年比一年多,这还不够,我甚至巧立名目私分公款,表面上把奖金作为鼓励先进,实则是为了个人敛财的方便。”张引说,“有时长时间拿不到‘奖金’,我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得到了这种暗示,他们也就心领神会。”
2014年5月,张引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贵州省水利厅原厅长黎平在反思自己违规违纪甚至犯罪的原因时,也认为“自私心和贪欲之害”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黎平回忆说:“多年来,我为蔡某事业的发展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很多帮助。他承接水利工程项目,我给予了不少关照,蔡某也利用与我的良好个人关系在下面揽了一些工程。”
“在收受蔡某钱财时,也曾有过顾虑和动摇,最终都还是私心和贪欲之念占据上风,从而作出错误选择。”黎平说。
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认为,自己蜕变成为腐败分子,“追寻根源,心存贪婪是根源”。
福建省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则表示,自己是“一个‘私’字在作怪,一个‘贪’字在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