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至2013年,胡相全在担任四川省简阳市委副书记、书记,资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负责人等所送礼金,涉案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067万元。
“在胡相全的自我反省与检查材料中,其曾提到自己在与下级干部交往过程中,大肆收受红包礼金,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十余万元不等,涉及人数众多,收受金额之大,连他自己本人事后都不敢相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称。
而胡相全在悔过书中反思说:“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最初阶段,我是不情愿也是反对的,当面拒绝、退还过,甚至还给予批评。”
“到后来,随着岗位权力、影响力不断扩大,奉承话、恭维话听多了,就飘飘然了,对接收红包礼金的行为慢慢放松警惕,总觉得红包是人家主动送来的,收下好像也没亏欠别人,久而久之,送礼的人多,收的钱也越多。”胡相全说。
“收受红包礼金行为比较隐蔽,你知我知,成本低、风险小,一般会抱以侥幸心理,如东窗事发怪运气不好,如幸运过关,则名利双收。”胡相全这样总结自己的心态。
2016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相全有期徒刑10年。
对此,曾从事多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罗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几乎所有的腐败犯罪都存在侥幸心理,行为人认为其行为不会被他人发现,否则不会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