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自动发布新闻 > 正文

河北省高院:聂树斌案其家属获赔偿268万余元

2017-03-30 21:21:1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石家庄3月30日电(记者杨帆)30日,聂树斌家属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有新进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向聂树斌的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赔偿金合计2681399.1元。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高院依据相关法律与赔偿申请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一、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二、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217天的赔偿金52579.1元;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四、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以上赔偿金合计为2681399.1元。

1995年,聂树斌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