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新冠病毒起源地问题与国家责任问题在法律上毫无关联性,国际法上不存在病毒起源地国家责任的任何规定。新冠病毒的源头至今依然是一个谜,愈来愈多的科学证据表明,新冠病毒源于自然,不排除有多个源头和变异的可能性。最终的结论有待于科学界进一步的探索和持续的努力。即使未来确定了病毒起源地,国际法上既无条约也无先例要求病毒起源地国承担其他国家的抗疫损失。病毒没有国界,疫情不分种族。从本质上说,突发大规模流行疾病疫情,属于世界公共卫生事件,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因而不存在所谓的疫情首发国的“国家责任”问题。新冠疫情“中国责任论”出笼后,在国际法学界应者寥寥,即是明证。
再次,根本就不存在所谓中国政府“隐瞒疫情”和“不作为”的客观事实。应对新冠疫情,中国牺牲巨大、贡献良多,有功无责。国际社会普遍公认,中方行动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所罕见。正是由于中方果断采取“封城”等防控措施,以及中国人民做出的巨大牺牲,才有效减缓了疫情向世界其他国家蔓延的速度,为国际社会抗疫争取了宝贵时间。中方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第一时间对外发布疫情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分享病毒基因序列,第一时间对外开展抗疫合作,充分及时有效地履行了《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义务。中国对美国没有实施任何国际不法行为,中国的防疫抗疫行为与美国疫情损失之间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美国最早获知中国的疫情信息,并一直获得持续的更新信息,完全有机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新冠疫情的蔓延。
最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美国法院对主权国家没有司法管辖权。根据国际法上的主权平等和国家豁免原则,一国国家、政府及其财产不受另一国法院的司法管辖。在针对中国政府的这些诬告滥诉案中,由于“被告”并不是普通民事主体,作为外国政府,法院需要首先判定被告是否适用主权豁免原则。尽管诬告案的炮制者们分别主张适用恐怖主义例外、商业例外和侵权例外规则,但是在法律上均难以成立。美国法学界普遍认为,此类诉讼通常是徒劳的。为了绕过法律对美国法院管辖权的限制,一些政客企图进一步在美国国会推动立法取消中国的主权豁免权,但国会必须要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美国一些政客的诬告滥诉,毫无事实依据,有违基本法理,也不利于国际合作抗疫大局。大疫当前,人命关天,攻击抹黑他国不能挽回浪费的时间和逝去的生命。奉劝美方某些政客,与其无中生有地指责污蔑中国,还不如把心思用在救人性命这件大事上。
(作者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教授)
疫情防控是一场大战和大考,也是锻炼人教育人的生动课堂。连日来,全军各部队利用中国战“疫”这个特殊教材,引导官兵联系战“疫”实践,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美国国内也刮起了一阵歪风,从病毒名称、病毒源头、疫情控制等多个方面,指责中国应为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负责,甚至要对中国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