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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南极旅游,这些事项须牢记

2018-02-09 18:10: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题:赴南极旅游,这些事项须牢记

新华社记者 刘诗平

最近几天,遥远的南极受到国人广泛关注:我国第五个南极科考站选址奠基;拍摄于南极的国产电影《南极之恋》播映。与此同时,包括长城站在内的南极地区正在迎来旅游旺季。

到南极进行旅游等活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事项必须注意?国家海洋局9日发布《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活动对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损害。

除特别许可,禁止开展6类活动

规定禁止南极活动者开展以下活动:

——带入、处理放射性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潜在污染物,带入非南极本土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采集和带出陨石、岩石、土壤及化石。

——猎捕或获取南极哺乳动物、鸟类、无脊椎动物及植物的整体或部分样本,以及其他可能对南极动植物造成有害干扰的活动。

——进入南极特别保护区或其他国家海洋局基于安全和环保考虑禁止进入的区域。

——建立人工建造物。

——其他可能损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活动。

规定同时指出,以从事南极科研,或为科研提供保障、为文化教育机构提供标本和活体等用途为目的的活动,应按照《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并经许可后方能进行。

自行承担搜救撤离费用,承担清除污染费用

规定指出,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应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保障、搜救、医疗和撤离等相关事务的一切费用。如果活动对南极生态环境或相关历史纪念物造成污染损害的,南极活动组织者及活动者应承担清除污染和修复损害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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