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延长羁押期限就等于要判处实刑
朴槿惠在“通过公证的审判查明真相的心情”,“真相就是从未为了个人关系而滥用总统权限”,“因为相信总有一天,真相会水落石出”等发言中,三次使用了“真相”一词,力证自己的清白。
有分析称,朴槿惠方面认为自己很可能会被判有罪,因此才做出了此番坚决反抗。在朴槿惠案中,涉及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的受贿嫌疑,或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行贿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韩国检方相关人士表示,“在行贿者获判有罪,泄露公务机密和制作黑名单嫌疑的审理也快要结束的情况下,在他们看来,法院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就等于是要判处实刑”。
韩国一位地方法院副审判长表示,“刑事审判被告人的目标是无罪或减刑,但这种方式会使得审判进程出现差池,反而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延世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李宗洙(音)也评价称,“这是一种以坚定支持者为对象的政治动作”,“在认为自己难以逃避有罪和重刑判决的情况下,相较于法理较量,这些人打算通过政治斗争,在宣判之后就公正性问题挑唆是非”。
《韩民族日报》评论称,“政治歪风和舆论压力”、“借法治之名的政治报复”等朴槿惠的措辞,以及“广场上的疯狂和政治霸权的压力”、“野蛮时代”等柳荣夏律师的发言,与其说是法庭陈述,不如说更像政治演说。(海外网 朱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