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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走就走没那么容易 境外自驾游需避开这些“坑”

2017-09-29 07:32:5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10月,王小姐与同学曹某等一行4人相约赴澳大利亚旅游。为更好感受当地风景,4人商议后决定租车自驾游,租车等费用由4人平摊。抵达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后,一行人租借了一辆小轿车,开始这场期待中的旅行。

然而,旅程开始后没多久就发生了意外。事发当天中午12时许,王小姐等人驾乘的小轿车在试图超越一辆卡车时,车辆失控一头撞向路边的树上。事故导致驾驶者朱某和前排乘客轻伤,坐在后排的王小姐和另一同伴严重受伤。伤者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救治。遗憾的是,王小姐由于腹部重伤,在送医途中死亡。

事故发生后,中国驻澳使馆联络了王小姐父母处理善后事宜。得知女儿遭遇车祸遇难,王小姐的父母紧急赶赴当地料理女儿后事。当地警方在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后,出具了事故报告单,认为由于驾驶者朱某不当超车,未能保持对车辆的适当控制,导致此次车祸发生。

面对女儿的突然离世,王小姐的父母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而事故的赔偿问题也始终没有定论。对于这一切,王小姐的父母将矛头指向了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的朱某。在他们看来,朱某的过错是导致车祸发生的全部原因,倘若其超车适宜,这起交通事故就能避免。

在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王小姐的父母将朱某诉至法院,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直系亲属心理创伤治疗费等在内共计128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小姐作为搭乘者,应当预见搭乘机动车存在的潜在风险,在其接受搭乘时应视其自愿接受该潜在风险。法院酌情予以考虑,适当减轻朱某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朱某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判决朱某赔偿王小姐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及签证费、直系亲属心理创伤治疗费、办理后事误工费、翻译费、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85.6万元。

出发前准备需做足

游客参加境外自驾游,遭遇安全问题后,还会因为语言不通产生其他问题。

2015年,上海白领何艳在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期间遭遇车祸,同行的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随之而来的一连串问题,使得原本计划周全的美好行程就此戛然而止。

由于当地的医疗条件有限,何艳一行人立即被转运至土耳其中部城市科尼亚的一家比较大的医院治疗。科尼亚距离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大概有4小时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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