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方同意自建交以来中菲关系发展顺利,在诸多合作领域取得显著进展,造福了两国和两国人民。
五、双方同意进一步丰富建立于相互尊重、真诚、平等和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的双边关系,这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六、双方重申了1975年中菲建交公报及其他文件所包含的原则,其中包括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和菲方恪守一个中国政策。
七、双方重申了两国伙伴关系和对争取有益于两国人民的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的共同愿望,一致认为此访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将为两国关系注入新动力,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双方将携手努力,推动两国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八、双方认为保持高层交往对促进双边关系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九、双方欢迎访问期间签署的诸多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见附件)。
十、双方表达了在诸如教育、金融、海关、体育等其他领域签署合作协定和谅解备忘录的意愿。
十一、双方重申现有中菲双边对话机制对增进理解、拓展合作、增强双边关系的重要性,同意恢复两国外交磋商、领事磋商、经贸联委会、防务安全磋商、农业联委会、科技联委会及其他双边对话机制。
十二、双方愿鼓励两国高级别政府团组、地方政府、立法机构、政党、民间组织互访,增进沟通交流。
十三、菲方欢迎中方提议中国驻达沃总领馆将尽快开馆。双方将基于国际实践和互惠原则,并遵循1975年建交公报的原则对双边外交馆舍的最急迫问题优先作出妥善安排。
十四、双方认识到共同行动打击跨国犯罪的必要性,两国相关部门将根据共同认可的安排,加强在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计算机犯罪、毒品贩卖、人口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五、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将在包括信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威胁。
十六、中方理解并支持菲政府致力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努力。双方认识到毒品问题给两国人民健康、安全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同意加强信息共享,在打击毒品犯罪、预防教育、戒毒康复等方面分享知识技术。
十七、为加大禁毒行动力度,双方同意建立专案侦办和情报搜集领域的联合行动机制。菲方感谢中方在人员培训和捐赠毒品查缉检验设备等方面向菲禁毒工作提供援助。
十八、双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强两国海警部门间合作,应对南海人道主义、环境问题和海上紧急事件,如海上人员、财产安全问题和维护保护海洋环境等。
十九、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商签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二十、双方同意两军关系是两国关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增进互信,双方同意执行好《中菲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人道主义援助、减灾、维和领域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