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在联邦层面确立堕胎权的判例“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认为该案“论证薄弱”,不仅未解决堕胎问题,反而“激起争论、增加分歧”。
消息一出,全美乃至全世界哗然。除了抗议民众走上街头外,各国首脑也纷纷表态谴责:英国首相约翰逊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倒退”;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表示震惊,“我很同情数百万即将失去堕胎合法权利的美国女性,我无法想象你们现在所感受到的恐惧和愤怒”;美国总统拜登称最高法院犯了“悲剧性错误”,这一裁决“让美国倒退了150年”……
很多岛友可能觉得难以理解:堕胎这件看似私人的事,怎么在美国就成了数十年来争论不休且至今依然高度敏感、极富争议甚至撕裂社会的议题?
侠客岛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赵梅,请她对此进行解读。
6月24日,堕胎权支持者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联邦最高法院外抗议。图源:新华社
一
1969年,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简·罗伊(化名)为争取堕胎权,将得州达拉斯县检察官亨利·韦德告上法庭。
4年后即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以7:2的多数表决裁定得州堕胎法违宪,使妊娠早期的堕胎在全美范围内合法化。
而今,随着这一判例被推翻,美国20多个州预计将禁止或严格限制堕胎行为,其中13个州的堕胎禁令立即生效。但这一裁决不仅未平息美国社会有关堕胎问题的争论,反而激化了反对堕胎的“重生命”派和支持堕胎权的“重选择”派之间的对立。
什么是“重生命”派和“重选择”派?
简单说,“重生命”(pro-life)派强调胎儿生命权,以天主教徒、新教右翼人士及主张维护传统价值观与社会秩序的保守主义者为主;“重选择”(pro-choice)派强调妇女选择权,以女权主义者及自由派人士为主。
在“重生命”派看来,生命开始于受孕那一刻,生命神圣,来自上帝赐予,只有上帝才能结束人的生命,未出生的婴儿是同母亲一样的人,其生命权不得被剥夺。他们认为,“罗诉韦德案”的裁决给予母亲太多堕胎自由,却没有珍视未出生婴孩的生命权,将引发对生命伦理的普遍不尊重,使“杀人合法化”;同时,堕胎合法化及政府给予堕胎的医疗补助,意味着对不正当性行为的支持,将导致道德沦丧,使青少年深受其害。
而“重选择”派认为,胎儿虽然具有潜在的生命,但不是完整的人,不受宪法保护,怀孕妇女的权利重于胎儿的任一权利;堕胎纯属个人隐私,很多妇女因避孕失败怀孕,她们不应因此被迫改变教育、工作、婚姻及生育规划,“身体自决”及“生殖自由”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权利,妇女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平等与自由;禁止堕胎并不能使妇女停止堕胎,不想要孩子的怀孕妇女将转而寻求非法且不安全的堕胎,必然导致堕胎死亡率上升。
这两个阵营针锋相对,此外还有“温和”的大多数,强调“尊重差异”,即怀孕妇女、未出生婴儿及社会三者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
在美国,支持堕胎和反对堕胎的声音一直存在。图源:网络
二
其实,在1973年“罗诉韦德案”以前,美国各州对堕胎立法不一。有的严格限制,有的完全禁止,有的规定较宽。
1845年,马萨诸塞州成为首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南北战争后,反堕胎者推动各州制定法律,对堕胎行为采取严厉制裁,到1910年,除肯塔基州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开始逐步改革堕胎法。这一时期美国非法堕胎的死亡率非常高:据统计,60年代美国每年约有5万名育龄妇女死亡,其中因非法堕胎或自行堕胎致死者1万名,占20%。经过各种社会运动争取,美国14个州在法律上做出一定改变,当孕妇有生命危险、孕期不正常以及被强暴而受孕时,堕胎被视为合法。还有4个州废止了将早期堕胎定罪的法律。
“罗诉韦德案”即是此背景下挑战得克萨斯州堕胎法的关键诉讼。
该案宣判后,美国妇女被赋予了一定时期内的堕胎自由,美国堕胎人数急剧增加。
1973年以来,美国每年有近1500万人堕胎,占每年怀孕妇女总数的1/5;每年怀孕妇女中,约有100万人在15-19岁之间,3万人未满15岁,其中半数以上怀孕少女以堕胎方式终止怀孕;仅1975年就有4500万美元联邦基金用于补助至少30万名妇女堕胎。这些数字震惊美国各界,堕胎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议题。
有多重要呢?此后历届总统、州长选举,历任大法官就职,都要对堕胎问题表态;民主、共和两党分别将他们在堕胎问题上的主张写进总统竞选纲领;堕胎问题还进入国会,成为预算辩论焦点。
总体而言,共和党人反对堕胎,非天主教的民主党人赞成堕胎,里根还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出版堕胎问题专著的总统。他曾发表演说称,“自1973年“罗诉韦德案”裁决以来,已有1500万未出生的婴儿在合法堕胎中死亡,这个数字是我们国家在以往所有战争中死亡人数的10倍”“我们的国家已不是第一次被最高法院一分为二”。特朗普则对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的裁决表示赞赏,并将这一结果归功于己,称“今天的胜利”是因为他在任期内将3位保守派大法官送入了最高法院。
来自民主党的总统克林顿、奥巴马和拜登均支持妇女堕胎的权利。
7月1日,拜登与民主党州长就堕胎权政策举行视频会议。图源:视觉中国
三
美国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宗教传统及价值取向,使堕胎成为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社会话题之一。
美国强大的保守主义潮流,是反堕胎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一般来说,保守主义常被视为守旧、落伍、退步,自由主义则象征改革和进步,但到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社会出现信仰危机、种族矛盾、教育水平下降、道德沦丧及长期性通货膨胀等问题,许多美国人抛弃了对自由主义的认同,回归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到20世纪80年代,保守主义渐成美国政治的主流。
其中,有两股保守势力的崛起引人关注:基督教右翼和“新右派”。
基督教右翼主要指天主教和新教保守派。20世纪70年代后,教会中保守主义变成主导力量,并一改往日对政治的冷漠态度,积极过问政治,发起“重振道德运动”,维护美国传统价值观。他们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集会、游说等活动形式宣传自身理念,进而影响美国政治。
“新右派”是同期出现的新兴保守力量。他们赞成传统保守主义者的政治经济理念,更注重社会和道德问题,多是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认为自60年代以来,美国已经成了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现代自由主义是根本祸源,因此发起了各种“草根运动”,如反堕胎、反同性恋、独尊英语、恢复死刑制度、限制移民等。其更偏向民粹主义。
通过高效动员,宗教保守派和原教旨主义一起把票投给那些为他们信仰背书的政客。为了“回馈”这些选民的支持,共和党的施政纲领也越来越保守。特朗普任内提名3位保守派大法官,改变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力量对比,目前6人是共和党总统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3人是民主党总统任命的自由派大法官,使最高法也“向右转”。
应该说,争取堕胎权是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妇女争取平等权利运动的一部分,要求性别平等、政治经济权利平等。有评论认为,最高法院近日推翻“罗诉韦德案”裁决,将加剧美国社会政治、经济不平等,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的鸿沟,因为不论堕胎合法与否,富人照样可以得到优质的服务,而下层妇女则备受非法堕胎之害。
美联邦最高法的最新裁决,不会终结美国社会有关堕胎问题的纷争。“重生命”和“重选择”派的论争,将继续转移到州和国会进行——这注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文/赵梅(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