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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确定核污水近海排放方案 理由:利于扩散(2)

《日经》报道说,虽然“近海排放”的方案有“有利于扩散”和“解决名誉损害”这两个目的,但是仍然不能消除福岛地方上的不信任感。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造成的福岛核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其污染水来自于流经熔融损毁反应堆堆芯的冷却水、地下水和雨水等,含有大量核裂变产生的放射性核素。东电的ALPS处理方案虽然能过滤大多数放射性物质,但难以过滤氚元素,另外还有碳-14等多种放射性核素没有完全清除。日本政府和东电宣称的“稀释后排放”,本质上并没有减少要排放至海洋的放射性核素的总量。

确实如日本政府所说,经过处理的核废水排放入海是许多国家都采用的方案,但国际上还没有福岛这种核污水排放的先例。还有,日本政府的“护短”行为以及东京电力的信用也经不住拷问。东电历史上的瞒报、漏报、掩盖真相的问题劣迹斑斑,今年3月以来,福岛核电站被曝光的核废弃物容器泄漏事件就已达三次。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大使6月在联合国驳斥日方福岛核污染水问题时表示,福岛核电站事故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不只是日本国内问题,有关做法将对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产生严重影响。中方强烈敦促日方撤销错误决定,在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协商并达成共识前,不得擅自启动排海。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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