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警察资料图
因无故撕扯亚裔女子头发而在今年4月被纽约警方逮捕的约瑟夫·鲁索(Joseph Russo),就是上述11位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的嫌疑人之一。
据悉,他曾于今年3月连续实施多起针对亚裔的仇恨犯罪,包括无故推倒一位77岁华裔男子,以及无故殴打一位64岁华裔女子头部。
鲁索被捕后,他被警方指控涉嫌仇恨攻击、仇恨骚扰等罪名。
不过,鲁索亲属坚称鲁索患有精神疾病,并非种族主义者,主要是因为当时没有吃药才导致自己失控并攻击他人。
在今年3月多次袭击亚裔的约瑟夫·鲁索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纽约警方没有权限去检查这23名袭击或骚扰亚裔犯罪嫌疑人的病历,因此行为健康部门对这些人精神状况的认定只能依赖于嫌疑人们被捕时的口供以及前科纪录。
“精神病患者成为暴力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行凶者。”纽约市卫生部门的一名发言人表示,“我们不应该把精神疾病和犯罪混为一谈。”
那么,这些被认定为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呢?
美国马里兰州执业律师Yetta向观察者网表示,根据美国传统刑法理论,行为被认定为犯罪需要满足mens rea(犯罪意图)和actus reus(犯罪行为)两个要素。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该精神病使得行为人无法形成‘犯罪意图’,则可能会被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减轻刑事责任。”
Yetta进一步指出,美国各州对“患有精神疾病导致无罪或减轻处罚”的认定标准并不相同,但整体来看还是比较严格的,由于不清楚上述嫌疑人具体患有什么样的精神疾病,所以这些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
【文/观察者网周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