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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反制裁战略法案》,将大量增装离心机

原标题: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反制裁战略法案》,将大量增装离心机

据伊朗媒体当地时间2日报道,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了议会通过的《反制裁战略法案》。议会议长卡利巴夫已将相关内容发送给总统鲁哈尼进行具体实施。鲁哈尼需在5日内签署该法案,此后交由相关部门,在3日内正式生效。

△伊朗议会(图片来源:塔斯尼姆通讯社)

根据目前伊朗媒体的披露,《反制裁战略法案》共包括九项条款,具体为:

一、本法生效后,伊朗原子能组织有义务出于和平目的开始生产丰度为20%的浓缩铀并在伊朗境内储存120千克,并且有义务为和平目的立即生产丰度超过20%的浓缩铀。

二、本法生效后,伊朗原子能组织有义务为和平目的,提高铀浓缩能力及一定丰度浓缩铀的生产能力至每月至少500千克。

三、为达到第二条中提到的目的,伊朗原子能组织需在本法生效后3个月内,在纳坦兹地下核设施中安装至少1000台IR-2M型离心机,并开始相关的注气、浓缩和储存工作。同时,通过福尔多核设施的164台IR-6型离心机进行浓缩、开发和研究工作,并将该型离心机增加至1000台。

四、伊朗原子能组织必须在本法生效后的5个月内在伊斯法罕运营金属铀生产厂。

五、在优化和启动阿拉克40兆瓦重水反应堆的同时,伊朗原子能组织有义务设计一个新的40兆瓦重水反应堆,用于生产医用放射性同位素。本法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伊朗原子能组织需告知议会具体实施时间。

六、如果伊核协议签署国违反协议内容、伊朗同国际银行的关系没有完全正常化、没有完全消除伊朗石油及化工产品的出口障碍且伊朗无法快速获取石油收入,则伊朗将在本法生效2个月后,暂停自愿履行《核不扩散协定》的附加议定书。

七、如果“4+1”国家(法国、英国、中国、俄罗斯+德国)履行了其在伊核协议中的承诺,且伊朗所有关于核能、军事、人权及其他制裁措施被解除,则政府有义务向议会提供准确报告。

八、总统和有关官员对本法的正确和充分实施负有责任。

九、拒绝执行本法的人,应根据2013年通过的《伊斯兰宪法》,以拒绝或阻止执行的程度,被判处2级或5级罚款。

此前,议会议长卡利巴夫表示,该法案旨在向敌人证明,“单向游戏”已经结束。伊朗议会国家安全与外交政策委员会发言人阿穆伊表示,法克里扎德等科学家为国家核计划发展牺牲了生命,该法案的通过将首先有助于复兴伊朗的核工业,并根据本国的需求制定核计划。进而用于对抗西方国家的制裁,让他们改变错误的想法,即对伊朗人民实施制裁代价高昂,暗杀伊朗的科学家也将自食其果。

在2日的内阁会议上,总统鲁哈尼曾对该法案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国家的外交工作。

当地时间11月2日,伊朗议会投票通过了《反制裁战略法案》的紧迫性,当地时间11月29日,议会将该法案从一级紧迫性提升至二级紧迫性。12月1日,议会通过了该法案的纲要并对具体内容进行讨论。

根据伊朗法律规定,议会通过法案后,需递交到宪法监护委员会进行审议和确认。待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后,由议会交由政府进行具体实施。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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