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我们核可《碳循环经济(CCE)平台》及其减少、再利用、循环利用和消除(4R)框架,认识到减排的关键重要性和雄心,同时考虑系统效率和各国国情。碳循环经济是一种自愿、整体、综合、包容、务实和辅助性方法,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通过对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工业、交通和食品行业等各部门的排放管理来加强环境管理。在此背景下,我们认识到《碳循环经济指南》强调的各种自愿机会及其促进作用。我们认识到《气候管理工作组主席报告》可以作为根据国情应对气候变化等可持续性问题的工具箱。我们还认识到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等来增强适应与减缓之间的协同效应的重要性。
33.在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和昆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举行之前,我们重申在促进经济增长、提升能源安全和可及性、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紧迫的环境挑战。在大阪确认实施该协定决心的《巴黎协定》有关签署国,在此再次重申其全面落实协定的承诺,反映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情。这些签署国忆及第二十一次缔约方大会要求通报或更新其国家自主贡献,反映尽可能高的雄心水平,符合其《巴黎协定》框架下有关义务,并考虑实施手段。强调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提供并动员广泛资金资源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努力的重要性,重申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此外,这些签署国再次呼吁不晚于2020年通报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这些签署国忆及,发达国家承诺在2020年前每年共同动员1000亿美元以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的目标。二十国集团所有成员也将继续支持各种努力并采用一切方法,为子孙后代保护好环境,强调需要进一步的全球努力来应对这些挑战,同时保持有利于增长、体面就业和创新的健康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