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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被强奸后堕胎还要强奸犯同意?厚劳省改文书(2)

截自《每日新闻》7月4日报道

今年8月,日本厚生劳动省面对医师会的问询,解释称“《母体保护法》第14条1项2号的主旨,并不是寻求性暴力加害者的同意。”

厚劳省时隔24年修改解释文书

日本厚劳省除了做出上述回复外,还于10月20日,修改了有关《母体保护法》的执行文书。这是相关文件24年来第一次做出修订。

关于“性暴力”,1996年的文书的表述为:(强奸的)证明必须相当严格,为了杜绝有人利用相关规定,接受人工流产。相关内容实际上是要求医生谨慎确认受术者是否“真的受到性暴力”。

此次修改后的表述为:希望(医生)留意,是否会有人利用此规定,较容易地接受流产。

二次伤害

律师网表示,虽然厚劳省修改文书是改变现状的第一步,但是仍然留下了问题。例如,如何判断什么是“容易地接受流产”?

上古樱律师表示,是否遭受性侵,不应该由医疗机构来判断,这很容易(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对于厚劳省“并不是需要加害者的同意”的说明,上古批判,“如果不明令禁止,那么没有意义。”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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