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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被强奸后堕胎还要强奸犯同意?厚劳省改文书

原标题:日本被强奸后堕胎还要强奸犯同意?厚劳省改文书

[文/观察者网鞠峰]今年,日本律师调查发现,国内出现多起“女性被强奸怀孕后堕胎,医疗机构却要求强奸犯签署堕胎同意书”的案例,引发争议。日前,日本厚生劳动省发表意见称,相关法律条文的宗旨,并不是“说强奸怀孕堕胎,需要寻求强奸犯的同意”,并修改了相关公文。

据日本“律师网”(bengo4.com)10月23日报道,强奸后的堕胎虽然被法律认同,但是日本《母体保护法》第14条规定,堕胎需要取得本人及配偶的同意。于是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医疗机构,竟然对因强奸而希望堕胎的女性,从“加害者”那里征求同意。

在国内出现多起这样的案例后,律师团体提出抗议。日本厚生劳动省时隔24年,修改了有关“第14条”的解释文书,虽继续要求强奸堕胎情况下,医生需要严格确认“是否真的因强奸怀孕”,但是缓和了相关措辞。

最先提出该问题的上谷樱律师表示,“(厚劳省)这次的修改,虽然缓和了措辞这点还不错,但是说实话,还是很失望。”

堕胎《同意书》模板(图源:niconiconews)

厚劳省回应:“并不是需要加害者的同意”

日本《母体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原则上来说,如果生产会对孕妇身体、经济产生严重危害、以及因性暴力怀孕,认同这种情况下的堕胎。

然而《母体保护法》规定,堕胎“需要得到本人和配偶的同意”,实际实施时,医疗机关会通过《同意书》来征得同意。

今年夏天,援助性侵受害者的律师团体调查发现,对于受到性侵后怀孕、希望堕胎的女性中,一些医疗机构会“征求性暴力的加害者的同意”,相关案例不断涌现。于是,律师团体于6月26日上书日本医师会,要求后者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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