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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 “大法官补位战”火药味十足(3)

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金斯伯格惊讶的发现,整个东海岸竟然没有一家律所愿意聘用她。

哈佛法学院校友米勒:两个哈佛的同学都去找了负责招聘的合伙人,对他们说,我们有一名曾在《哈佛法律评论》任职的同学。我们觉得这是一块分量十足的敲门砖,我们认为律所一定会雇佣她,但当我开始用上“她”这个代词时,那名高级合伙人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年轻人 你似乎搞不清楚状况,这间律所不雇佣女人”。

当时的美国,正经历战后繁荣,“快乐的家庭主妇”成为当时“美国妇女”的典型形象。

法国女权运动奠基人波伏娃注意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最后一次人口普查,18到60岁的女性中,法国42%工作,英国26.9%工作,美国只有17.7%女性工作。

“对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工作是一种讨厌的徭役。工作使女人没有得到社会尊严。”——波伏娃

尽管获得了哈佛法学院院长萨克斯的强力推荐,但仅仅因为是女性,金斯伯格随后申请最高法院书记官(clerk)的职位也以失败告终。最后,金斯伯格选择在罗格斯法学院(Rutgers Law School)教书,并开设了“性别与法律”这门新课程。金斯伯格注意到,1970年,大部分州的法律规定,雇主可以以怀孕为由合法地解雇孕妇,对女性严重不公。

上个世纪70年代,随着黑人民权运动的开展,女性平权运动也风起云涌。

1972年,金斯伯格帮助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创办了女性维权项目。

其中最著名的是弗朗蒂罗案(Frontiero v. Richardson)。

1973年,弗朗蒂罗成为了美国空军历史上第一名女少尉,但很快她发现,自己的收入不仅远少于同级别的男性,而且仅仅因为是女性,不能得到军队提供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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