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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50年100年 这些国家的垃圾分类经验值得一看(3)

在日本,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条文很多,如《废弃物处理法》《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家电回收法》等等。惩罚手段也不轻呢!

图为日本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图片来自网络)

在马路边乱扔烟头、塑料瓶,被“抓现行”会被拘留1到30天,并处以1000-10000日元的罚款(约合人民币60-600多元)。

在垃圾收集区乱扔垃圾属于重罚范围,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多万元)。

如果企业乱丢弃废弃物者,那么将重罚最高至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00多万元),同时涉案人也要处以5年以下监禁。

这是日本东京涩谷区惠比寿三丁目的居民垃圾回收点,标牌上注明了回收不同种类垃圾的日期。新华社记者马平摄

据了解,日本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垃圾分类,起初只分可燃和不可燃垃圾。随着垃圾回收和再利用的发展,垃圾分类也越发细化和复杂化。

日本人对如此繁复的垃圾分类如此了然于心并身体力行,除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还源于从小抓起的环保教育。

日本部分垃圾处理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并设有专门接待参观访问的“见学所”。学校学生、市民都是这里的常客。

同时,日本也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做了很多研究和投入。比如,很多垃圾焚烧厂旁边开游泳池、建温室植物园,利用焚烧垃圾温度加热泳池或室内温度。

100年的德国

通过循环利用垃圾创收

德国是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其垃圾循环利用率达65%左右,包装行业甚至可以达到80%以上,处于全球领先。

在德国垃圾回收利用的整个链条,两个关键环节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如何教育民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二是分类回收的垃圾如何得到专业处理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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