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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中国大叔在澳洲随地大小便被制服 澳方回应(图)(2)

2016-11-02 10:10:10  重庆时报    参与评论()人

昨晚9点36分,记者收到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回复邮件,邮件全文如下。

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回复邮件全文

2016年10月29日(周六)下午3点30分左右,警方看到两名男性在皇家植物园实施不文明行为。

当警察走近时,两人试图走开。

这两名男子,41岁和66岁,随后被逮捕。

逮捕过程中,66岁男子拒捕,但被警方制服。

41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收到了一张“违法罚款通知”(CIN)。

66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和拘捕受到指控。他将在2016年12月12日在悉尼唐宁中心地方法院出庭受审。

致问候

新南威尔士州警署媒体联络处

新南威尔士州警署是澳大利亚最老牌的警察机构,成立于1862年,现约有警察17000人。警署官网介绍,他们的职能主要有预防、侦查和调查犯罪,监测和促进道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执行、协调紧急和救援行动等。

温州市旅游局:

目前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这两名男子是否如网传的一样是温州人?

昨天下午,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为止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昨天,在温州一些旅行社的微信群里,也有人转发这起事件的消息。

“都在传,但没有确切的消息。”温州一家大型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

他说,大家看到的时候也都很惊讶。如果有这事圈子里的人应该最先知道。

66岁大伯要受审

41岁大叔要挨罚

据了解,两位中国男子中,41岁的那位游客收到的Criminal Infringement Notice(CIN)是澳洲警察出具的一种罚款单,如果罚单的对象交了罚款,就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拒交罚款,即认为自己没有错,就需要上法院来澄清,如果在法庭上,法官认为你有罪,那收到罚单一方就会有刑事犯罪记录了。而66岁的那位游客,则因有拒捕情节,需要在下个月直接出庭受审。

因在国外公共场所便溺,一个要受罚,另一个要受审,这样的处罚是不是过重了?

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远认为:

在许多西方国家,构建社会秩序的法网非常严密。一方面,许多具体、细节的法律规定,与我国存在很大区别,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违法,比如,日前媒体广泛报道的美国一起交通事故,赴美旅游的两对中国夫妻没有注意红色停止(Stop)标识牌,在驶入主路前没有停车观望,直接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另一方面,许多在国内由伦理道德所规范、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行为,在某些国家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比如本案中的随地便溺,而本案中行为人之一更不智的是出现了拒捕情节,这直接导致他被送上了法庭。

何律师提出,各地旅行社,尤其是各大旅游网站,最好在能够在出发时对旅行团员展开一定的目的国的法制介绍,这对于提升旅游者的法制意识、进而提升国民形象,总是一件功德事,多少能减少此类尴尬事件。当道德劝诫无用时,不妨举出此类违法实例。法律的威严,想必谁都不敢轻视吧。

何律师提醒,对于旅游者自身,在成行前适当了解目的国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更是不可忽略的功课,尤其是自驾游的朋友,更应当好好熟悉目的国的交通法规。如此,方可避免无意之间违法受罚乃至身陷囹圄。说到底,在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外国人,不懂法都不能成为减免法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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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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