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读卖新闻》9日刊登的示意图。
关于日本以冲之鸟礁为基点申请大陆架,中国外交部2012年4月曾指出,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公布的对日本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建议摘要未认可日本依冲之鸟礁主张的外大陆架。日本向委员会提出外大陆架划界案后,中国和韩国多次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强调根据国际法,冲之鸟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要求委员会不认可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的外大陆架。
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傅昆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而冲之鸟礁显然没有人类居住活动。事实上,在中韩两国的反对下,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并没有承认日本对冲之鸟礁的延伸申请,委员会批准的是日本申请的其他部分。傅昆说,如果日本在冲之鸟礁西北或东北的其他岛屿进行延伸开采,可能有些部分是合法的,但也要看日本具体“北到哪里去”。但如果它以冲之鸟礁为依据进行延伸申请并进行开采就一定是非法,且影响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利益。冲之鸟礁附近大陆架的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产,日本如果想将其私有化,并对其进行开采势必就会侵犯到人类共有的利益,这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