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方向。必须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民族平等是新中国的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和紧密团结创造了根本前提。我国各民族不分大小、历史长短、发展阶段高低,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各民族群众都是国家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命线,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各民族群众共同致力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征程中,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应坚持不动摇。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核心是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