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一环,地方立法条例是规范河南省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法规。2001年2月,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对我省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很多新期盼,《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应运而生。2016年1月31日,《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河南省拥有立法权的设区市由两个增加到17个
2015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赋予了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这8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又赋予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这7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样,河南省拥有立法权的设区市,由原来的郑州(省会城市)、洛阳(国务院批准的18个“较大的市”)两个扩容到17个。目前,除了未设区的济源暂无立法权外,全省17个省辖市都拥有了立法权。
《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有哪些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2016年7月29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和《商丘市古城保护条例》。除《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外,其余3项法规是在《立法法》修订后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我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首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商丘古城
《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取代1999年起实行的《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这也是开封首次通过地方性法规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规定。《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对商丘古城的保护问题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划定了古城保护范围,在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则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条例之中。
梳理3个地市的立法进程会发现,获得立法权后,地方在行使权力时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而为。按照规定,设区市只能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进行立法。
此外,在立法程序上设区市的地方法规要到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些都是对地方立法权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式。
2016年9月26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旅游条例》《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许昌街景
许昌市地方立法的开山之作选择了“市容环卫”这个版块。许昌的城市管理在全省居于领先位次,凭借出色的城管“成绩单”,许昌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10多项“国”字号桂冠。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烟雾缭绕的露天烧烤等“顽疾”,一直困扰着城市发展,也影响了城市形象。“这部条例针对市容环卫管理突出问题加大了处罚力度,是破解执法难的‘法律利器’,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支持”,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卢少清说。
2016年11月18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红旗渠青年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