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然地理、经济文化等因素,新疆地区各民族很早就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孕育、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最早开发新疆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生活在天山南北的塞人、月氏人、乌孙人、羌人、龟兹人、焉耆人、于阗人、疏勒人、莎车人、楼兰人、车师人等。秦汉时期的匈奴人、汉人、羌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柔然、高车、嚈哒、吐谷浑,隋唐时期的突厥、吐蕃、回纥,宋辽金时期的契丹,元明清时期的蒙古、女真、党项、哈萨克、柯尔克孜、满、锡伯、达斡尔、回、乌孜别克、塔塔尔族等,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进出新疆地区,都是新疆的共同开拓者。至19世纪末,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主要民族定居新疆,形成维吾尔族人口居多、多民族聚居分布的格局。新疆地区既是新疆各民族的家园,更是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组成部分。
多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为新疆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各民族不同的生产技术、文化观念以及社会习俗,都在新疆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西汉统一管辖新疆地区以后,丝绸之路贸易的兴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比如,当时的疏勒(今喀什),由于丝绸之路的开通,出现了专门的商品交换市场“列市”。丝绸之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历史上西域各城郭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汉人在新疆地区屯田,兴修水利,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极大地促进了古代新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契丹人、蒙古人等迁入新疆,乌孜别克人、俄罗斯人、塔塔尔人等定居新疆,都在交流融合中促进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各民族在新疆地区经过发展,形成了血肉相连的利益共同体,都为开发、建设、保卫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都是新疆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