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3)

2018-11-13 16:24:35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切实打破各类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市场空间。加快实施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规则,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清除各类隐性障碍,不得对民间投资准入设置附加条件。

加大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还款方式,实现企业贷款到期与续贷无缝对接。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监管,清理规范银行违约提前收贷、压贷和虚假承诺等做法。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法治建设,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环境,畅通政商正常交往的途径。政府部门制定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需要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度。强化政府守信履约责任,避免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

《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3日11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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