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重庆12月24日电(记者周闻韬)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湖湿地公园内,芦振龙烈士陵园引人注目。1999年5月27日,年仅25岁的公安干警芦振龙在传唤犯罪嫌疑人魏某时,遭遇暴力抗法,英勇搏斗中,他身中21刀,最终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同年6月,公安部追授芦振龙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今年是芦振龙烈士牺牲20周年。前不久,来自九龙坡区的40名党员民警相约来到烈士陵园,和自发赶来的群众一道瞻仰先烈,寄托哀思。
“也许对于许多年轻人而言,20年前万人空巷送别烈士的记忆已经模糊,但作为战友、师长、领导、兄弟的芦振龙,永远不会被忘记!他重塑了警营精神,他永远与我们同在!”一位参加纪念活动的公安干警说。
1973年,芦振龙出生于山东聊城,199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进入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处(后并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石桥铺派出所任户籍民警。牺牲前,芦振龙既爱岗敬业,又肯钻研业务,担任户籍警后,他深入调查研究辖区情况,写成论文《暂住人口管理问题探析》。在所里,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热情,受到群众和同事一致好评。
芦振龙像新华社发
1999年5月27日,芦振龙到他管辖的兰花村传唤前一晚聚众赌博、持械斗殴的嫌疑人魏某。下午6时35分,他来到魏某回家必经的路口等候。10分钟后,魏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出现在路口,看见民警,魏某慌忙弃车而逃,芦振龙立即奋勇直追。魏某随即钻进了附近的一条僻静小巷,芦振龙追进小巷200米处,眼看就要逮住魏某,没料到身后突然窜出6个手持尖刀的年轻人,他们正是魏某犯罪团伙的另外几名骨干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