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7月后,曹学楷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11军31师参谋长、中共鄂东(后为鄂东北)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鄂豫边红军总预备队政治委员、中共第1军前敌委员会委员、第4军11师政治部主任、第13师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了鄂豫皖苏区第一、第二次反“围剿”。
1931年10月,在“肃反”中曹学楷被错杀于河南省光山县白雀园。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曹学楷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党和人民永远铭记这位为创建鄂豫边红军和苏区立下不朽功勋的忠诚战士。
《光明日报》(2018年08月02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