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新闻专题报道 > 优化营商环境 > 正文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6)

2018-11-20 11:23:49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4.规范政务服务标准。(1)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做到“一表两单”。建立健全清理证明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本市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编制本市暂时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2)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申报材料规范,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3)按照“便民利民、应并尽并”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逐步实现全市“一号通”。(4)建立企业服务和重大项目“双平台”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信息库,构建集政策扶持、要素配置、协调调度、精准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服务链,创新引资引智和服务企业工作,高效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关键问题,为企业在京发展和项目落地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市发展改革委)

(二)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1)积极争取在京开展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实施,以更高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2)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从“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出发扩大对外开放,不断缩减服务业负面清单。立足文化中心建设,重点推进文化娱乐业对外开放。着眼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重点促进商务服务业和航空运输业国际化发展。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推进金融、信息等领域创新要素和价值链高端环节进一步扩大开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