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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九条创新举措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 每个社区至少1家便利店(2)

2018-10-19 10:03:3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在便利店搭载零售图书、音像制品及报刊等业务方面,内资便利店可以向市新闻出版局申请资质直营出版物,外资便利店可在店内开辟空间,以和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企业合作经营的方式销售出版物。

新兴的厢式便利店、智能货柜也得到了认可。市商务委将制定实施《关于利用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区在便民服务设施空间条件不足的社区内,设置符合规范的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同时鼓励厢式智能便利设施搭载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务功能,允许便利店内设置就餐区域。

资金支持新开门店最高补助500万元

便利店新建门店、新建或改建配送中心等,都将有可能得到资金支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统筹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加大对便利店建设的支持力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按总投资的50%,总体不超过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按总投资的30%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此外,统筹利用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对搭载蔬菜零售、早餐、针头线脑等便民服务的便利店给予租金补助,支持便利店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在农村区域建设乡(镇)、村两级连锁便民服务体系,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连锁便利店进农村。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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