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为媒 促合作交流(2)

2017-04-14 10:57:16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为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去年年底,《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向社会公布。“《行动计划》提出了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建设、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等五大任务,这将成为未来几年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谢金英说。

为确保五大任务顺利完成,《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2个专项计划,内容涉及“国际交流机制、国内合作机制、建设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长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动漫游戏产业国际合作、繁荣文博产业、拓展文化贸易”等12个方面。

《行动计划》绘制出了中外文化交流的蓝图,那么如何将《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谢金英介绍,在文化交流领域,文化部将用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西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泉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平台,打造好“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等品牌活动,加强与沿线各国艺术家、文化官员、智库、汉学家、翻译家等的文化交流与互鉴,增进我国与沿线各国在联合申遗、考古等方面的合作,全方位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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