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伟大跨越。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社会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飞跃,西藏发展实现了由贫穷落后向文明进步的伟大跨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正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阔步前进。
一、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
历史上,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上百万农奴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境地。
——三大领主剥夺了农奴的一切权利
旧西藏法律将人分为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农奴的人权被领主阶级所剥夺。地方政府完全被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又称“三大领主”)所掌控,各级官员由上层僧侣和世俗贵族担任。有的大贵族官员的子弟一出生就获得四品官阶,十七八岁就可出任政府重要职务。中小贵族的子弟经俗官学校学习后,即可进入地方政府任职。僧官大部分由贵族出身的喇嘛担任。广大农奴处于社会最底层,毫无地位可言。
——三大领主共同掌握对农奴生杀予夺大权
三大领主以野蛮、残酷的刑法维护封建农奴制度,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设置司法机构和法庭,除官府所设监狱外,每一个较大寺庙和贵族都设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进行判决、鞭挞、拷问,给农奴戴上镣铐、枷锁。大量藏文档案清晰记载着,割舌、割鼻、戴石帽、剁手足、剜眼、抽筋、剥皮、投水,甚至投入蝎子洞等几十种酷刑。拉萨大昭寺北面的“朗孜厦”,曾经是旧西藏拉萨的司法机构,被称为“人间地狱”,常借实施酷刑和屠杀之机,为噶厦地方政府和寺庙中的上层人士提供“念心咒”用的祭品,如人头、人皮、人肉、人心、人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