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介(2)

2019-09-24 17:12:16

随着1992年中国加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2009年胡德平理事长指出绿色发展的要义后,经国务院批准,我会两次更名为现名,并在胡德平、谢伯阳、周建等理事会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相关工作。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中国绿发会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涵盖大气、水、土壤、珍稀濒危植物等环境公益诉讼80余起,其中中国绿发会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全国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均作为典型案例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而且2017年中国绿发会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绿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