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

2018-01-13 16:46:4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再次,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需要,创新和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要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需要从更高的层级来进行规划和管理,仅仅依靠贫困县的努力恐怕难以如期完成任务。这一点应该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的扶贫成效考核制度中得到具体的体现。

要让行业部门在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要实行更精准的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贫困面大、致贫原因复杂、扶贫和脱贫的任务重,按常规方式配置帮扶力量可能难以真正做到精准扶贫。需要配置更加强有力和更多的全职帮扶干部,与当地干部一起共同帮扶扶贫对象。

最后,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深度贫困地区特点和脱贫需要的考核评估制度。

深度贫困地区的考核评估制度,也需要结合地区贫困特点和脱贫攻坚任务,进行相应的完善。一是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表现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如饮水和燃料困难在一般贫困地区已不再是重要约束,但在不少深度贫困地区依然比较突出,这两个指标在考核时需要予以特别关注。与基本医疗保障相关的是,深度贫困地区地方病和与环境卫生相关的疾病比较突出,考核时也需要特别予以关注。同时,深度民族贫困地区的住房安全标准,也需要考虑民族特点。二是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考核,在坚持结果导向的同时,需要适当增加过程和产出考核指标。三是应将东西协作扶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效果单独列入东西扶贫协作指标考核,有助于引导和推动东西协作扶持深度贫困地区的健康发展。

防范脱贫攻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道德风险

我国的脱贫攻坚战,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社会压力大,对于各级党政领导、专业扶贫部门、帮扶部门的广大工作人员和扶贫对象来说,都是一场持久战。另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区进入脱贫考核验收期,难免会有少数地区利用考核验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进行敷衍,导致出现假脱贫。

对于脱贫攻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需要未雨绸缪,探索和总结出应对的有效政策和方法,以保证实现预期的脱真贫、真脱贫。(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开发报告课题组执笔:谭清香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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