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四川省16个市州院、76个基层院相继建立了内部线索发现移送和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该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智慧公益诉讼”,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四川省检察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发布全省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分析通报14期,并提出60余个有针对性的措施。
精准化监督:构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2017年7月2日,针对溪洛渡水电站库区网箱养鱼规模严重超标,严重威胁长江中下游水资源安全问题,雷波县检察院向该县农牧局、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局履行职责,对库区8763口非法网箱进行拆除。由此,拉开四川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序幕。
今年7月13日,邻水县检察院起诉该县林业局怠于履职案,该县法院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林业局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谢某非法占用破坏的47.85亩林地资源。
目前,一桩桩典型案件聚焦四川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精准监督努力构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四川省检察机关从加强组织领导、办案指导、专业培训、宣传调研四个方面着手,为精准监督提供履职保障。”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涧介绍,该省18个市州院、123个基层院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直接参与办案。广安、巴中等地打造公益诉讼“示范庭”,组织开展庭审和恢复生态现场直播。各地结合本地调研情况,开展特色小专项行动。如南充市检察机关开展“护航嘉陵江绿色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嘉陵江流域非法捕鱼、养殖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阿坝州检察机关开展“净化江河源头专项行动”,推动政府落实“河长制”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