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携手应对挑战。中方支持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主张加强地区反恐怖机构建设,倡议举办防务安全论坛,制定未来3年打击“三股势力”合作纲要。呼吁各方支持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期待“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为阿富汗和平重建事业发挥更积极作用。
第三,深化务实合作。中方和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为此发挥重要平台作用。中方倡议逐步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支持建立地方合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作。
第四,拉紧人文纽带。中方愿同各方继续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运行工作,办好青年交流营、中小学生夏令营,并主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启动实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合作计划”。中方倡议建立媒体合作机制,将主办本组织首届媒体峰会。
第五,坚持开放包容。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其他国家开展合作,赞成本组织继续扩大同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交流。
习近平强调,中方将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并于2018年6月举办峰会,将认真履职尽责,同各方携手创造本组织更加光明的未来。
与会领导人一致同意,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将促进本组织发展、提升本组织潜力。应该以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不冲突、不对抗、遵循国际法准则以及平等和不可分割安全、兼顾彼此利益等原则为基础,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及各自利益的多极世界格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领导人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加大相互支持彼此维护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的努力,共同为巩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作出贡献。将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主张在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采取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地区冲突是唯一选择,不能容许以牺牲他国安全为代价维护自身安全。
领导人欢迎“一带一路”倡议,高度评价今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支持落实有关共识,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支持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本地区互联互通能力,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环保、科技、卫生、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