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3)

2017-06-09 08:40:4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十)相互交换标准、交流经验,提高技术合作水平,加强农产品进出口准入合作。

(十一)拓展农业和林业合作,改善农产品贸易和农工综合体、林业、木材加工工业的投资条件,支持两国农业和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合作。

(十二)加强粮食贸易合作。

(十三)深化科技、信息技术和创新领域合作。

(十四)加强军工军贸合作,加快落实合作项目。

(十五)加强航天领域合作,定期举行专家磋商,开展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合作。

(十六)推动联合开展科研和试验设计工作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强合作,包括运输科研和实验室设备。

(十七)加快发展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包括发展中国-哈萨克斯坦-中亚、中国-哈萨克斯坦-欧洲、中国-哈萨克斯坦-海湾国家方向的集装箱运输,切实采取措施降低物流费用,提升铁路换装换轨效率,为中国货物过境哈萨克斯坦运输创造有利条件。

(十八)为保障亚洲和欧洲间的货物流通,推动2025年前实现从海上运输向铁路运输的物流转型,并在过境哈萨克斯坦时采用更有效的物流机制。

(十九)进一步发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共同运营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合作、共同实施投资项目、推行高效的过境制度,推动双边经贸合作。

(二十)积极开展地方合作,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进一步发挥中哈企业家委员会作用。中方支持哈方关于举办地方合作论坛的倡议,双方将继续探讨具体方案。

(二十一)加强金融合作,促进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十二)加强人文交流,拓展媒体合作,加强两国文学作品和电影互译合作,共同拍摄电影,继续开展教育、卫生、体育、旅游领域合作,包括2017年在哈举办中国旅游年。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愿继续秉持平等和互谅原则,巩固和深化两国跨界河流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尽快完成中哈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技术工作重点实施计划,加快推进苏木拜河引水工程改造和霍尔果斯河阿拉马力(楚库尔布拉克)联合泥石流拦阻坝建设工作。

双方愿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跨界河流水量分配的协定》草案研究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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