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元首一致确认建立和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强调,构建更加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时代性的中芬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
双方重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原则,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芬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双方愿在合作中照顾彼此关键利益。
双方同意积极落实两国元首就中芬伙伴关系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国家层面政治引领和全面协调,保持高层互访频度,加强两国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构及两国政党交流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规划对接,探讨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合作,共同促进亚欧大陆互联互通。要提升双向投资水平,推动双边贸易平衡增长,深化在循环经济、资源利用效率、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建设、农林业、交通运输和信息通信技术、创新等领域合作,推进中芬生态园共建工作。
双方同意不断丰富人文交流形式和内容,增进两国民众特别是青年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加强在体育、文化、教育、旅游、法治、社会、大熊猫合作研究等领域合作,以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开展冬季项目和冬季奥运会筹办方面合作,将2019年确立为“中芬冬季运动年”。
双方同意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和协调,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共同为构建创新、开放、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作出新贡献,改善全球经济治理,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加强北极事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