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重视两国企业更多参与两国电子商务平台,将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条件。
九、双方高度重视人文交流对推动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愿继续加强在文化、教育、旅游和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为庆祝两国建交40周年,双方将于2019年互办“文化节”。双方同意为对方国家设立文化中心提供支持,使其为增进两国民众相互了解发挥积极作用。双方肯定孔子学院及孔子课堂和卡蒙斯学院、葡萄牙东方学院在促进两国人民间的文化和语言传播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愿进一步密切教育特别是语言教学及教师和双语人才培训合作,增加教师和学生交流项目,推动青年领域合作,促进两国青年交往。葡萄牙愿同中方分享足球等体育项目的成功经验,开展青年体育合作。
双方愿加强两国有关机构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方面合作,愿通过联合制作节目、互派记者团、相互播出对方广播电视作品等方式促进两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共同发展。双方鼓励智库交流,促进中葡在该领域的合作。
十、双方赞赏在税务、海关合作方面所作的努力,以便于提供透明度更高的合作框架,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十一、双方肯定葡萄牙发行人民币公债债券(“熊猫债”)取得进展,这将推进对葡投资者结构多元化。
十二、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在包括数字经济在内的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欢迎签署关于“中葡科技2030”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在地球和海洋观测、空间、纳米与先进材料、能源、生命科学、生物工程学、中国传统医学等领域加强合作。
双方欢迎和支持在葡萄牙设立星海联合研究实验室(STARLab),作为中葡双方共同参与的科技研发机构。
双方重视企业、高等教育机构和研发创新机构间的合作以及加强公共和私营机构间的交流,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双方愿加强企业间合作和创新集群形成,吸纳大学、投资者、不同规模的企业共同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