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总领事馆的换文(1988年5月16日)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磋商制度议定书(1990年11月15日)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建立合营企业的协议(1990年11月15日)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领事条约(1990年11月15日)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2年11月5日)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部分互免签证的协定(1993年3月10日)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总领事馆的换文(1995年10月4日)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1995年10月5日)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阿根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的换文(1997年1月31日)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阿根廷驻香港总领事馆领区扩大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换文(1999年6月11日)
(二十四)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2000年3月)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2001年4月9日)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根廷共和国政府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协议(2001年4月9日)
(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2004年6月28日)
(二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卫生与医学科学合作框架协定(2004年6月28日)
(二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和阿根廷共和国旅游国务秘书处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阿根廷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