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巴遇难者曾用力拍窗 或因电线走火引燃(3)

2016-07-20 07:35:2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焦点3

涉事大巴是否超载?

旅行社否认;曾有5次违规记录

据台媒报道,负责接待的巨龙旅行社表示,车辆未超载,出团时也根据台湾观光部门车检表检查,并无发现问题。

针对这起意外,巨龙旅行社副经理黄世豪说,与导游跟司机是长期配合。旅行社与红珊瑚车队合作约6、7年,先前没有发生过重大车祸。车辆是2010年出厂,没有超载问题,出团时都根据观光部门车检表检查,并无发现问题。

另据台湾“公路总局”透露,发生事故的游览车属台北市玫瑰石通运公司所有,出厂年份是2010年5月。根据“监理服务网”资料指出,该游览车曾有5次违规记录,但有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也未有逾期检验记录。

台“公路总局”要求该公司另4辆同型车停止出车,重新检查。

台“公路总局”表示,这次游览车火烧事故原因需调查单位鉴定,但已请台北市区监理所要求玫瑰石通运公司,立即停止其余同型式4辆游览车出车,由原厂技师会同检查保养确认后才能营运。

焦点4

司机是否疲劳驾驶?

媒体指出工作或超“劳基法”规定

台“公路总局”表示,该车苏姓驾驶员的职业客车驾照于1996年取得,驾籍正常,无酒驾记录,下次审验日期2017年6月29日,曾有2次违规停车记录,但都已缴清结案。

巨龙旅行社副经理黄世豪说,这个旅行团是8天7夜的环岛观光团,12日从大连出发抵达桃园机场,观光行程包括101、台北故宫、日月潭、阿里山、太鲁阁。

黄世豪说,导游年纪大约40多岁,已经有超过10年的导游经历,常年带大陆团。游览车规定人数45座,人数符合限制,没有超载问题。

事故的游览车属台北市玫瑰石通运公司所有。公司总经理林靖桦受访表示,苏姓司机从6月17日开始休假,直到7月12日晚间接机后开始上班,公司都依照“劳基法”规定,司机当天也没有超时工作,车子接手后也不曾改装,“我们绝对有责任,绝对会负责”。

媒体接着询问,12日晚间接机到事发当天已超过“劳基法”规定,林靖桦则转头看记者一眼,不发一语。

另外,他说,司机身体和行车状况也没有任何异状,至于起火原因,目前不了解,可能是车辆前方先起火,但仍要等进一步鉴识后才能厘清。

焦点5

是否涉“低价游”?

“接团社为合法旅行社,待调查”

此前,据媒体报道,事发旅游团系赴台低价团。而新京报在辽宁海外旅行社官网看到,台湾游共有三种报价,环岛8日游最低4580元,最高8880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辽宁海外旅行社明确报价的三种台湾环岛游线路中,只有报价8880元的“台湾顶级精品环岛游”从桃园机场飞回沈阳,与事发旅游团行程相近。

新京报记者王煜

又讯台“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表示,负责接团的巨龙旅行社自2001年成立,为合法旅行社,过去无被停权记录;但由于该旅行社与另一间因擅自更改旅客购物行程而被停权的“柏达旅行社”为关系企业,针对该旅行社是否擅自以“柏达旅行社”名义与相关组团社、游览车公司签约,都会再调查并追究是否有行政责任。

根据“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团质量注意事项”,旅行社应依向台“观光局”通报的行程执行旅游内容,不得任意变更;不得要求违规超车、超速等行为。

焦点6

遇难者如何善后?

赔付金额预计数千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19日晚间对外披露,经确认,24名大陆遇难乘客全部承保个人人身保险,分散在大连地区6家保险公司,保险金额总计352.37万元人民币。此次事故涉及保险金额总计219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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