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一号)——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如期完成
国家统计局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7号)要求,我国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分两批在中西部22省(区、市)开展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了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相关地区、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付出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如期完成方案设计、清查摸底、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等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10月7日,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8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有普查任务的乡镇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摸清脱贫实际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开展的大型专项普查,是对脱贫攻坚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普查登记于2020年7月至8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分两批实施。22省(区、市)21万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低温冰雪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对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统称国家贫困县),以及在中西部22省(区、市)抽取的100个非国家贫困县,共计939个普查县,19万普查行政村和1563万建档立卡户逐一实地完成数据采集报送。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享受帮扶政策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通过抽样调查,摸清了中西部22省(区、市)非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